

刑事與民事的差別在哪裡?
刑事訴訟狀 從遞交到審判
詳細流程
一、準備階段:撰寫刑事訴訟狀
確認案件類型與目的- 刑事訴訟狀通常用於提起刑事告訴(例如控告他人犯罪,如詐欺、傷害等)或聲請特定事項(例如聲請簡易判決或撤回告訴)。
- 你需要確定自己是被害人(告訴人)還是其他身份,並確認相關犯罪事實和法律依據(例如《刑法》第XX條)。
蒐集證據 - 準備相關證據,例如契約、對話記錄、照片、醫療報告等,這些將支持你的主張。
- 雖然告訴人不需要完全舉證(舉證責任主要在檢察官),但提供初步證據有助於說服檢察官立案調查。
撰寫訴訟狀 格式要求: - 標題:例如「刑事告訴狀」。
- 收狀機關:寫明要遞交的地方法院檢察署(例如「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」)。
- 當事人資訊:包括告訴人(你自己)和被告訴人(被告)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住址等。
- 案由:簡述犯罪事實,例如「被告於何時何地犯下何種罪行」。
- 事實與理由:詳細描述事件經過,並附上證據清單。
- 法律依據:引用相關法條(可參考《刑法》或《刑事訴訟法》)。
- 請求事項:例如「請依法偵查並起訴被告」。
- 附件:列出證據名稱及份數。
- 署名:親筆簽名並註明日期。
製作副本 - 準備正本1份及副本若干份(通常至少1份給檢察署,另備1份給自己存底)。若有被告訴人,需再多準備一份供送達對方。
二、遞交階段:提交告訴狀
選擇遞交地點
將告訴狀遞交至犯罪行為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地方法院檢察署。例如,若事件發生在台北,應提交「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」。
可親自到檢察署櫃檯遞交,或以郵寄方式(建議掛號郵寄以保留證明)。
繳納費用
刑事告訴本身通常無須繳納裁判費,但若涉及附帶民事訴訟(請求賠償),需依訴訟標的金額繳納費用。
受理與編號
檢察署收狀後會給你一張收據或案件編號,作為後續查詢依據。
三、偵查階段:檢察官調查
檢察官審查
檢察官收到告訴狀後,會評估是否有犯罪嫌疑。若證據不足,可能要求補充資料或直接做出不受理處分。
調查程序
檢察官可能傳喚告訴人、被告或證人到案說明(即偵查庭)。
你可能收到傳票,要求到地檢署接受詢問。此時可攜帶證據並清楚陳述事實。
檢察官也可能指揮警方進一步蒐證。
偵查結果
不起訴:若證據不足或罪嫌不明顯,檢察官會做出不起訴處分。你可在收到處分書後7日內向高等法院聲請再議。
緩起訴:若罪行較輕且被告同意條件(如賠償),檢察官可做出緩起訴處分。
起訴:若證據充分,檢察官會向地方法院提起公訴,進入審判階段。
偵查時間通常約3-4個月,但視案件複雜度可能延長。
四、審判階段:法院審理
- 收到開庭通知
- 起訴後,法院會寄發傳票給告訴人、被告及相關人士,通知開庭時間(通常在起訴後1-2個月內)。
- 若你是告訴人,通常以證人身份出庭說明。
- 審理程序
- 準備程序:法官確認雙方主張並整理爭點。
- 辯論程序:檢察官舉證、被告答辯,告訴人可提供證詞或補充證據。
- 視案件複雜度,可能開庭數次。
- 判決
- 法官根據證據及法律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決。
- 審判時間約4-5個月(一審),但若案件爭議大或證人多,可能延長至6-10個月。
- 判決宣判後約2週內,雙方會收到判決書。
- 上訴
- 若對判決不服,告訴人可請檢察官上訴,或被告自行上訴。上訴期限為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,進入二審程序。
流程總覽
1. 撰寫告訴狀 → 2. 遞交地檢署 → 3. 檢察官偵查(3-4個月) → 4. 起訴後法院審理(4-5個月) → 5. 判決 → 6. 上訴(若有)。
民事訴訟裁判費一覽表
刑事附帶民事流程
當你遇到詐欺(詐騙)案件時,除了對加害人提出刑事告訴,你也可以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賠償損失。以下是整體流程,讓我一步一步說給你聽:
【一】先提刑事告訴(報警 or 提告)
蒐集證據:如對話紀錄、轉帳紀錄、對方帳戶資料、相關錄音等。
向警察報案或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。
偵查階段:檢察官會傳喚雙方,調查證據。
【二】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
這部分就是你要一起要求「賠償錢」的動作:
提出時機:原則上要在一審刑事審判開始前或審理中提出(判決前都可以)。
向刑事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起訴狀,寫明:請求金額(例如損失金額)
請求原因(被詐騙的經過)
證據資料
法院會合併審理:刑事審理加上你求償的部分一起審。
【三】審判與賠償結果
如果加害人被判有罪,法院也可能一併判決需賠償你損失。
若有不服,仍可對民事部分上訴。
【補充建議】
若你不熟法律流程,可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、或尋求律師協助撰寫附帶民事訴狀。
刑事附帶民事不需另繳民事裁判費(跟單獨民事訴訟比起來省錢)。